从省商务厅获悉,商务部近日给我省新增典当行指标,要求数量控制在现有典当行总量99家的14%幅度内,即全省新增不超过13家。
商务部要求,防止典当行过度集中于省会或中心城市在经济总量较大,典当行业效益好、市场需求旺盛及现有典当行数量较少或尚未设立典当行的市县优先安排。新增典当行计划安排到三亚市、儋州市、万宁市、东方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昌江县、乐东县、保亭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等11个市县。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新增申报典当企业,要求按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注册资金分三个档次。其中:三亚市1500万元以上;儋州市、万宁市、澄迈县1000万元以上;其他市县(含洋浦)500万元以上。新增典当行经营场所建筑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并在临街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