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典当,后有银行,典当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金融机构了。下面让我们通过一组老照片来回顾一下这个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古老行业。
有关典当行业最早的记载出现在我国的南北朝时期。
到了近代,许多典当行才开始真正从事兑换、发行信用货币等金融业务。但是,当时的典当业由于盘剥严重,被视作“搜刮”和“剥削”的代名词。
1956年初,中国的私人典当行业完全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此后,典当行在中国内地彻底绝迹。
1987年,成都市开办了新中国第一家典当行。当时,全国陆续出现的典当行由22家各类主管政府机构分别审批和管理。
1993年,各地典当行划归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并由此获得了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2000年,典当行再次变换主管部门,划归国家经贸委监管。
2003年,典当行划归商务部监管。目前,全国共有大小典当企业1374家,2004年全年典当放款量达到了500亿元人民币。